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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买的电视机就坏了,找商家赔付的时候,他们说我得证明自己没有使用不当,我怎么证明啊?
盈科(北京)律师
2016-08-15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所以您无需证明自己使用恰当,而应当由经营者证明该产品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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