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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提供的食品不合格导致学生食物中毒,造成学生人身损害,构成校园侵权,应该怎么办?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7-17

因学校提供的食品不合格导致学生食物中毒的,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学校食堂提供的食品不合格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食堂是学校自己经营管理的,还是承包、租赁给他人经营,学校都存在管理过失,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二是学生食用学校外购的不合格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外购食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理应承担产品责任,学校是否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要看其是否尽到了相应的管理职责。如果学校存在向不具备资质的供应商购买食品提供给学生等或购买过期食品等未尽管理职责的行为,则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学校从有资质的合格厂家购买的食品,应当认定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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