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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以用人单位名义实施的超越职权范围或超出经营范围的致人损害行为,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7-21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以用人单位名义实施的超越职权范围的致人损害的行为,或工作人员以用人单位名义实施的超出用人单位经营范围致人损害的行为,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对工作人员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的范围既有直接与用人单位目的相关的行为,也包括间接与用人单位目的实现相关的行为,还存在一般客观上可视为用人单位目的范围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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