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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

盈科(北京)律师 2015/08/26

    食品安全法律风险的关注点系由食品安全问题而引发的法律风险,该类风险仅为产品责任法律风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故其他原因引起的法律风险应按其他方式处理。

    普通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涉及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以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下,应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防止不利影响扩大。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⑴与法律专业人员、

    其他部门共同设计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管理制度、流程等,使相关事件的处理有章可循; 

    ⑵通过预警机制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事故的详情、证据、法律关系等情况,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⑶由公共关系部门及时与执法部门配合、沟通,及时、有效地防止食品安全事故不利影响的扩大;

    ⑷由技术部门或食品安全部门负责技术分析,以发现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及时通过工艺等方面的改进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⑸由售后服务、法律、公共关系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的最终处理。

 

    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⑴产品违法或违反强制性标准;

    ⑵食品标签或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与实不符; 

    ⑶食品失效、变质等影响实用价值的处理措施;

    ⑷食品受到污染或破损而未及时发现;

    ⑸食品制造瑕疵;

    ⑹产品说明或食品标签、产品广告存在误导;

    ⑺食品在生产或流通过程中被蓄意破坏。

    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⑴消除影响、排除妨碍;⑵通换商品;⑶公开道歉;

    ⑷补偿性赔偿及惩罚性赔偿、经济补偿;

    ⑸接受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⑹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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