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律风险的关注点系由食品安全问题而引发的法律风险,该类风险仅为产品责任法律风险的一个组成部分,故其他原因引起的法律风险应按其他方式处理。
普通的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涉及产品责任、消费者权益以及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特殊情况下,应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防止不利影响扩大。 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的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⑴与法律专业人员、
其他部门共同设计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包括管理制度、流程等,使相关事件的处理有章可循;
⑵通过预警机制在第一时间了解相关事故的详情、证据、法律关系等情况,并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
⑶由公共关系部门及时与执法部门配合、沟通,及时、有效地防止食品安全事故不利影响的扩大;
⑷由技术部门或食品安全部门负责技术分析,以发现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及时通过工艺等方面的改进避免问题重复出现;
⑸由售后服务、法律、公共关系等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民事赔偿或行政处罚的最终处理。
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可能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⑴产品违法或违反强制性标准;
⑵食品标签或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与实不符;
⑶食品失效、变质等影响实用价值的处理措施;
⑷食品受到污染或破损而未及时发现;
⑸食品制造瑕疵;
⑹产品说明或食品标签、产品广告存在误导;
⑺食品在生产或流通过程中被蓄意破坏。
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⑴消除影响、排除妨碍;⑵通换商品;⑶公开道歉;
⑷补偿性赔偿及惩罚性赔偿、经济补偿;
⑸接受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⑹构成犯罪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